信件编号: | 20250714110813269 | 来信时间: | 2025-07-14 11:08 |
---|---|---|---|
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岳**** |
内容: | 尊敬的杜小兵县长: 您好! 平昌县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8月25日与我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平昌县2021-2022年“天府菜油”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5119232021000120,合同编号5119022021000201)。合同生效后,我公司按合同约定完成本次项目所有内容,合同总款18.72万元,已收到货款5.0万元。剩余货款13.72万元和未退还的履约保证金0.94万元,合计:14.66万元。 2022年8月22日成交供应的2021年“天府菜油”暨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油菜种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9232022000012),我公司按合同约定完成本次项目所有内容,合同总款26.4万元,至今未付。 尊敬的县长!公司目前正处在生产、经营的关键时期,种子收购又不能给老百姓打白条,员工要生存,企业要发展资金周转特别困难,恳请贵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所欠我公司货款共计:40.12万元和退回我公司履约保证金0.94万元,总计:41.06万元(大写:肆拾壹万零陆佰元整)。 公司全体员工殷切期盼县长在百忙之中安排时间关心我们的诉求,我们深表谢意! 此致 敬礼! 四川绿丹至诚种业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4日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平昌县农业农村局
   答复时间:2025-07-22 11:13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贵公司的履约保证金0.94万元,我们已于2023年12月12日退还给该公司(账号:12933259****)。按照合同约定的油菜种子款欠款40.12万元,我们将分批次兑现。 感谢你的理解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致电平昌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827-6222579。 平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