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编号: | 20251021100903649 | 来信时间: | 2025-10-21 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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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举报 | 姓名: | 曾**** |
| 内容: | 平昌亮视眼镜有限公司法人孙国峰,手机号 13521057188 地址:巴中平昌县平昌新华街西段236-2 抖音号平昌智轩小哥 5月5号我扫此人支付宝商家二维码付款533购买眼镜架,商家承诺隔天发货,至今未发货未退款。希望严肃处理诈骗人。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5-10-23 15:40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你于今年5月在平昌亮视眼镜有限公司购买20副眼镜架,通过支付宝转款533元后,该公司未按要求发货,后经多次催促仍未发货,也不退款。10月22日收到你的留言后,我局保护消费者权益中心工作人员就相关事宜尝试与亮视眼镜法定代表人孙国峰进行电话联络,但其联系电话已处于暂停使用状态。随后,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该眼镜店经营现场核实,发现门市已处于关闭状态。据周边商户及居民反映,该门市已连续多日未正常开门营业。 基于上述事实,我局保消中心经核查认定,你在该企业购买眼镜的行为超出普通消费者日常生活需要范畴,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之规定,故该事项不纳入消费投诉调解范围,应属商业经济纠纷。建议你通过司法诉讼等法定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感谢你的来信,祝你生活愉快。 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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