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编号: | 20251130130728710 | 来信时间: | 2025-11-30 1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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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林**** |
| 内容: | 致市长的求助信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叫林伟,出生于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龙岗镇高阳村,目前一直在外务工谋生。写这封信,是想向您紧急反映我面临的农村土地承包权纠纷问题,恳请您能予以关注并协调解决,这直接关系到我晚年的基本生活保障。 我家的农村承包地,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就依法登记在我名下,我始终享有合法的承包经营权。2013年,因长期在外打工,孩子到了入学年龄,而当时务工所在地政策要求必须有本地户口才能就读公办学校,我无奈之下在当地购买了一套小产权房,并将我、妻子及两个孩子共四人的户口从老家迁出。彼时我一心为孩子教育奔波,并未意识到户口迁移可能影响土地权益,且自始至终从未以任何形式主动放弃过土地承包权。 直至2025年11月21日,我因老家房产证未办妥、承包土地证未领取等问题向上级部门咨询时,才偶然发现原本登记在我名下的承包地,承包权已被变更为我父亲的名字。这一变更令我震惊且困惑:整个过程中,我未收到村、镇任何网上现金棋牌平台权利变更的书面通知,也无人通过口头形式告知相关情况,更从未签署过任何同意变更的文件。 为弄清原委,我先后向村、镇、县三级相关部门咨询,得到的答复是:村级称资料显示2012年第二轮土地确权时承包权已非我名;镇级表示确权工作2012年启动、2013年结束;县级部门则称确权2017年才完成,因我户口已迁出,承包权自动变更给父亲,且明确表示待父亲过世后,我将彻底丧失该土地的任何权利。 我今年已年近花甲,在外务工多年,如今找工作愈发困难。家父母均已八十多岁,分别为二级、三级残疾,身体状况极差,亟需照料。我早已萌生回乡养老、侍奉双亲的念头,而农村土地既是农民的根,更是我晚年生活的唯一依靠。当前我的困境尤为迫切:户口虽已迁出,但在务工所在地无稳定工作、无生活保障、无其他经济来源,本想回乡依靠承包地耕种维持生计,却发现土地承包权被无故变更,晚年生活陷入无依无靠的绝境。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我的土地承包权理应受到保护。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也不得擅自变更承包经营权人。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我家仅部分成员户口迁出,并非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完全不符合承包权变更或收回的法定情形。且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判例已明确,即便户口迁出,只要未自愿交回承包地,发包方无权收回或变更权利主体。更关键的是,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操作规范》,变更登记需由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申请,并提交合法变更材料,而本次变更既无我的申请,也未履行告知程序,完全违反法定流程。 因此,我恳请市长在百忙之中关注我的合理诉求: 一、责令相关部门依法核查土地承包权变更的具体原因、审批流程及所依据的政策文件,公开变更过程中的申请材料、公示记录等关键信息; 二、协调纠正违法变更行为,将土地承包权恢复至我名下,保障我回乡后的基本生产生活权益; 三、督促相关部门对确权工作中的信息误差与程序瑕疵予以说明并整改,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我深知您日常工作繁忙,但此事对我而言是关乎晚年生存的头等大事。作为一名始终信任政府的普通农民,我坚信您会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盼能在您的帮助下,顺利解决纠纷,让我能安心回乡养老、照料双亲。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与帮助! 此致 敬礼! 求助人:? 林伟 联系电话:? 18851508608 日期:? 2025年11月30日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 平昌县龙岗镇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5-12-02 15:31
答复意见: 网友: 平昌县龙岗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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