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已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参工(保)档案预审和退休办理相关工作,确保参保人员及时领取基本养老金,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平昌县2026年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拟到龄退休人员档案预审工作。
一、政策依据
根据《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及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用人单位或个人在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养老金申请时,未完成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档案信息审核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归集业务办理的,经办机构应受理申请。在所选择退休时间当月仍未完成相关业务的,在相关业务完成后,再对基本养老金领取申请予以审核。审核通过的,应从所选择退休时间次月开始补发养老金;审核未通过的,经办机构应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个人,并将此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作无效处理,提醒参保人员需在满足相关条件后,重新提出领取养老金申请,不可选择重新提出申请时间前的月份作为退休时间。”
二、预审对象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1年以内且缴费达到法定年限(含视同缴费)的参保人员。
三、预审内容
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拟退休人员基本信息、档案记载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用工形式、连续工龄认定及缴费、参保日期、个人权益记录、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单位职工历史欠费等基本信息数据。
四、办理方式
申请档案预审的单位或个人(含灵活就业人员):
(一)所需资料。待遇申领人员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一寸照片、养老登记卡、缴费发票、独生子女证明材料。
(二)办理步骤。
第一步:到社保业务大厅17(A)或17(B)窗口核对有无历史欠费或未归集的养老保险关系;
第二步:到社保业务大厅16(A)窗口核对权益记录;
第三步:到县社保局档案室提取个人参保档案(336办公室);
第四步:到养老待遇审核15(A)或15(B)窗口进行档案预审,同时将认定结果告知本人并装入参保人档案。
五、特别提示
参保人所在单位应不晚于职工选择的退休时间前三个月,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如实提供退休时间申请书等材料,由县社保局为其办理退休手续,确保养老保险待遇及时精准发放到位。未及时办理预审和按时申请办理退休手续的,养老保险待遇将按照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执行,参保人从审核通过的退休时间次月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
六、办理预审档案地址及联系方式
平昌县金宝大道四段12号县社保局业务大厅,咨询电话:0827-6222717。
平昌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