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1.普惠补贴对象: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城区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合同时间为准),且在2028年12月31日前装修入住并取得不动产权证的购买人。
2.普惠补贴标准:给予每平方米200元购房装修补贴,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
3.特定补贴对象: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城区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合同时间为准),且在2028年12月31日前装修入住并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平昌县户籍外来平购房的、平昌籍农村进城户在县城购房的、县城城市规划区内购买二套房及以上的购买人。
4.特定补贴标准:在享受普惠性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50元/平方米补贴(不重复享受)。
(二)购买新建商业用房
1.补贴对象: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城区新购买新建商业用房(以网签合同时间为准),且在2028年12月31日前装修投用并取得不动产权证的购买人。
2.补贴标准:给予总房款2%的购房装修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购买新建地下车位
1.补贴对象: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城区新购买新建地下车位(以网签合同时间为准),且在2028年12月31日前取得不动产权证的购买人。
2.补贴标准:购买价格每个不高于3.5万元(含3.5万元),给予购买人每个3000元补贴。购买价格每个在3.5—4.5万元(不含3.5万元、含4.5万元)的,给予购买人每个1500元补贴。每户最多享受两个车位补贴政策。
(四)引进人才购买商品房
1.补贴对象:符合安家补助发放条件,且愿意以购房券兑现安家补助的引进人才、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等各类人才。
2.补贴标准:鼓励引进人才领取购房券兑现安家补助,对选择领取购房券的,购房券金额在领取安家补助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5%。
二、购房交通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城区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合同时间为准),且在2026年1月31日前网签合同备案的在巴中市外务工和就业人员回平购房的购买人。
(二)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3000元/套。
三、适用区域
新购买房产在平昌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四、申请补贴受理时限
(一)申请补贴的购买人须于2029年1月31日24时前提交完整的申请资料,逾期视为放弃,不予受理申请,不再享受补贴政策。
(二)引进人才申领购房券须于转正之日起至次月20日前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逾期视为自行放弃,不予受理申请,不再享受补贴政策。
五、申请所需资料
(一)申请新建商品住房装修补贴应提供资料
1.购房补贴申请表;
2.购房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4.房屋水:3个月缴费凭证;电:3个月电费收据和电费发票;气:3个月使用明细。(均可在市民之家一楼打印);
5.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签署的装修入住意见;
6.购房人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
7.购房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
(二)申请新建商业用房装修补贴应提供以下资料
1.购房补贴申请表;
2.购房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4.购买商业用房缴款凭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签署的装修入住意见;
7.购房人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
8.购房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申请新建地下车位补贴应提供以下资料
1.购房补贴申请表;
2.购房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4.购买车位缴款凭证复印件;
5.购房人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
6.购房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申请新建商品住房交通补贴应提供以下资料
1.购房补贴申请表;
2.购房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购房人本人工作单位工作证明及往返车船费用票据;
4.网签备案合同复印件;
5.购房人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
六、办理流程
购房补贴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民之家房管窗口递交购房补贴申请相关资料,从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经房管窗口初审、县房管局复审、县财政局审核后,由县房管局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购房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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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27-8639424、0827-3119077
办公地址:平昌县金宝新区金安华府市民之家二楼房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