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检察院、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司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总工会、妇女联合会,巴中经开区社会事务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党群工作部、司法局、交通和城乡建设局、应急和综合执法管理局:
现将《网上现金棋牌平台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巴中市民政局 巴中市人民检察院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巴中市教育局
巴中市财政局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巴中市农业农村局
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巴中市司法局 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巴中市残疾人联合会 巴中市总工会 巴中市妇女联合会
2025年7月8日
网上现金棋牌平台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工作,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网上现金棋牌平台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3〕39号)、四川省民政厅等9部门《网上现金棋牌平台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川民发〔2024〕1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网上现金棋牌平台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进一步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形成“大民政”工作格局,推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与防止返贫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实现救助资源统筹衔接、信息聚合共享、效率有效提升,更好发挥社会救助在助力共同富裕进程中的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功能作用,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
二、精准认定低收入人口
(一)明确低收入人口范围
低收入人口包括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
(二)完善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由民政部门分别按照《巴中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巴中市特困人员认定实施办法》《巴中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认定。要进一步规范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准入条件,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其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等只计算其个人应得部分,在认定其财产时只评估申请人的财产;依靠兄弟姐妹或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在评估认定其家庭经济状况时,对兄弟姐妹或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付的供养费用可予以豁免。对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应当自认定之日起进行年度复核和定期核查,视家庭困难状况变化情况予以动态调整。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由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省、市现行政策规定认定。其他困难人员,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优化低收入人口认定机制
县级民政、农业农村部门统筹负责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乡镇(街道)〕受县级政府委托,负责低收入人口认定的申请受理、调查核实、审核确认、提交备案、公开公示、定期核查、政策宣传、档案管理等工作;村(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居)委会〕协助乡镇(街道)做好低收入人口认定的政策宣传、主动发现、申请递交、调查核实、网上现金棋牌平台和在册对象日常管理及动态情况核查等相关工作。要按照“依申请认定”和“直接认定”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推行“一次申请授权、一次调查核对、分类审核认定”的低收入人口认定机制。对现有在册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不再重复认定,直接认定为相应类别低收入人口。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近2年退出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以及新申请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未通过、近1年获得临时救助的对象,经审核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或其他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在征得其同意后可依据其申请材料和调查核实情况,直接转入相应类别低收入人口认定程序,确保其最大限度地享受有关救助帮扶政策。对同时符合两类及以上低收入人口认定条件的,在遵循申请对象意愿基础上,按“待遇就高”原则进行认定。〔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深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一)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各地民政部门要依托“天府救助通”智慧平台建设基础,健全数据录入、数据共享、监测预警、数字监督、转办推送等基本功能,有效形成覆盖网上现金棋牌平台、统筹城乡、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格局。民政部门通过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医保、残联等部门(单位)分层分类开展救助帮扶提供信息查询、需求推送等服务支持。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季度将救助帮扶信息反馈给民政部门,形成“一户(人)一条救助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医保局、市残联等〕
(二)健全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市民政局牵头做好数据库运营维护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医保、残联等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低收入人口救助业务数据集中归集和共享,及时授权将救助帮扶信息反馈给市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各地民政部门要通过申请人自主申报、入户走访、数据比对等方式,实时采集、动态更新辖区内低收入人口相关数据信息,按月上传省级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做到定期更新、动态调整、不断完善;要畅通低收入人口申报渠道,方便申请人自主申报;加强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衔接,逐步推行一次申报授权、一次调查核对、分类审核确认;要提高源头数据采集、核查、录入的准确性、及时性,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可靠。〔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医保局、市残联等〕
(三)联动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要充分发挥“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网格化管理”作用,坚持“人找政策”与“政策找人”相结合、线上线下双轨并行,及时、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加强线上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民政部门要将掌握的低收入人口数据与相关部门(单位)实施救助帮扶数据进行交叉比对,动态掌握低收入人口就业状况、家庭支出、困难情形等变化情况。加强线下核查,各县(区)民政部门要依托基层力量,组织动员乡镇(街道)干部、村(居)委会工作人员、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社区网格员、社会工作者等经常性走访困难群众,将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的残疾人家庭、非“整户保”家庭、无劳动力或弱劳动力家庭、有重病患者或慢性病人的家庭、遇到急难事项或意外事故的家庭等作为重点,掌握其基本生活状况和困难需求,发现家庭状况发生变化的,及时报告并将变化情况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对已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还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难;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其家庭状况变化情况,发现符合救助帮扶条件的,应当告知相关政策,按规定及时启动救助帮扶程序。〔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分类精细处置预警信息。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预警信息分类处置机制。各地民政部门要指导乡镇(街道)分类处置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对发现可能符合基本生活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的,由县(区)民政部门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及时启动救助程序。发现可能符合专项社会救助或有关帮扶条件的,按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转办落实。对困难情形复杂的,可适时启动县(区)或乡镇(街道)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通过“个案会商”“一事一议”方式集体研究处理。对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核查或商请相关社会救助帮扶管理部门核查有关情况,应终止救助帮扶的及时终止,对符合低保渐退救助的做好渐退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五)强化动态监测能力建设。市、县(区)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同级相关社会救助帮扶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获取各类救助帮扶数据信息,实现资源统筹、信息共享,为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提供数据保障。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不断拓展核对信息数据范围,提升核对能力水平,为相关部门实施精准救助帮扶提供支持。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协助申请等工作,形成主动救助帮扶合力,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置社会救助服务公益性岗位。将日常走访、主动发现低收入人口列为村(居)委会重要工作内容。〔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四、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根据低收入人口困难程度、类型,分层分类提供常态化救助帮扶。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照现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有针对性地落实帮扶措施,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
(一)夯实基本生活救助
1.最低生活保障。凡符合低保条件的低收入人口,按程序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参照“单人户”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救助范围。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艾滋病人(艾滋病毒感染者)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以及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单独纳入低保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凡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低收入人口,按程序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本市低保标准的1.3倍制定,并按月发放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原则上纳入公办养老机构集中供养。〔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3.支出型临时救助。纳入监测的低收入人口因教育、医疗、残疾康复、灾害意外等各类生活必需支出超出其承受能力,或因失业等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间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按规定给予支出型临时救助。〔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二)完善专项社会救助
4.医疗救助(含疾病应急救助)。对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给予资助。参保后,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因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费用,按规定给予相应医疗救助。对符合疾病应急救助条件的费用,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按规定支付。〔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5.教育救助。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以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中在园幼儿和在籍在校学生,根据不同教育阶段需求和实际情况,通过减免保教费和学杂费、发放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助学贷款以及相关费用减免等方式,给予教育救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6.住房救助。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低保家庭、城市分散特困人员、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通过配租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发放租赁补贴、减免公租房租金等方式优先给予住房救助。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农村分散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优先给予住房救助。〔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7.就业救助。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按规定落实贷款贴息、税费减免、培训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实施专业化、个性化就业援助。对有技能培训需求的,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对劳动年龄段内的低收入人口中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且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成员,综合运用劳务输出、车间吸纳、以工代赈等政策,引导其积极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通过市场化渠道仍难以实现就业的,可按规定依托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对已就业的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受灾人员救助。对遭遇自然灾害的低收入人口,按照现行自然灾害救助相关政策给予救助,在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和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以及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等过程中给予重点救助。加强受灾人员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政策衔接,推动形成救助合力。〔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三)强化急难社会救助
9.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及走失、务工不着、寻亲不遇、钱物遗失(或被偷被骗)、遭遇家庭暴力等原因暂时陷入困境且居无定所或流落街头的临时遇困人员,由市、县(区)救助管理机构给予救助,切实保障其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0.急难型临时救助。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突发危及生命疾病等其他特殊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取消户籍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按规定及时给予急难型临时救助,可实行“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四)做好其他救助帮扶
11.司法救助。帮助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低收入当事人摆脱生活困境,为涉案家庭提供救助帮扶、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检察院〕
12.法律援助。对申请法律援助的低收入人口,依法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3.“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对经过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及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人口中的妇女持续开展专项救助。〔责任单位:市妇联〕
14.慈善帮扶。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面向低收入人口开展慈善帮扶,鼓励发展面向低收入人口的社区慈善。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在政策、对象、信息、资源等方面进行救助需求与慈善供给的匹配对接,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多样化救助帮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5.产业帮扶。突出农村低收入人口产业帮扶,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提高农村低收入家庭农产品附加值。进一步明确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带动生产、帮助产销对接、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生产托管等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获得网上现金棋牌平台产业增值收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6.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帮扶。对面临特殊困难且无法通过现有政策制度予以保障或现有政策制度保障后仍有较大困难的退役军人(含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三属”)家庭,分类给予生活、医疗、就业、教育等关爱帮扶。〔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7.困难职工帮扶。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市且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按规定在生活、医疗、助学等方面给予精准帮扶,保障其基本生活。〔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18.其他救助帮扶。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实施电费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鼓励各地根据低收入人口困难类型,结合实际给予取暖救助、节日慰问等救助帮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价格临时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延伸至低保边缘家庭,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帮扶措施拓展到符合条件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将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教育救助范围,将孤儿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医保局、市残联〕
(五)积极发展服务类救助。鼓励各县(区)根据困难群众的共性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重点对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社会工作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探访慰问、送医陪护、日常照料等生活类服务,对低收入人口中的学生提供学业辅导、就业支持等服务。深化“物质+就业+服务”模式,支持引导专业社会组织协助开展调查评估、建档访视等事务,推动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五、强化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大民政”工作专班机制作用,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措施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以及其他困难人员的认定办法、程序和救助帮扶标准、措施等。深入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县(区)民政部门应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力量进行一次培训。持续加强社会救助帮扶政策宣传,积极培育、选树先进典型,鼓励引导网上现金棋牌平台困难群众感恩奋进、勤劳脱困。
(二)明确部门责任。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民政部门要统筹低收入人口认定、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单位)的政策衔接、信息共享、资源统筹,负责做好基本生活救助工作。教育、人社、住建、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医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教育救助、就业救助、住房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等相关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做好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相关工作。残联组织协同做好残疾人救助帮扶相关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救助需求等因素,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合理安排相应社会救助资金,保障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持续开展。
(三)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合规使用、按时足额发放,不得挤占、挪用、截留或者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加大困难群众身边“微腐败”治理力度,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严查优亲厚友、骗取套取等行为,确保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身上。加强内部管理,坚决惩治经办人员敷衍塞责、拖延刁难等行为,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引导低收入人口树立诚信意识,主动承诺、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等状况,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告知乡镇(街道)。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因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或信息核对障碍、救助对象失信等客观原因出现失误偏差且已经履职尽责并能够及时纠正的经办人员,依法依规免于问责,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切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