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企业。
二、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六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用地企业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市、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使用设区的市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土地的,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转用审批手续。
三、申请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要求 |
样本 |
备注 |
1 |
占用集体土地申请表 |
材料种类:收原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无。网上报送要求:PDF格式电子文档1份(内容清晰可辨)。 |
详见 格式文本集体土地占用审核(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事业用地)申请书、占用集体土地申请表。示范文本占用集体土地申请模板.doc。材料样本集体土地占用审核(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事业用地)申请书.xls。 |
无 |
2 |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材料种类:收原件、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由申请人提供。网上报送要求:PDF格式电子文档1份(内容清晰可辨)。 |
无。 |
无 |
3 |
集体土地权属证书或权属证明材料或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
材料种类:收原件、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无。网上报送要求:PDF格式电子文档1份(内容清晰可辨)。 |
详见 材料样本集体土地使用证.jpg。 |
无 |
4 |
农业部门、规划部门、税务部门等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 |
材料种类:收原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申请人提供。网上报送要求:PDF格式电子文档1份(内容清晰可辨)。 |
无。 |
无 |
5 |
土地利用规划审查图 |
材料种类:收原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涉密材料,申请人提供。网上报送要求:PDF格式电子文档1份(内容清晰可辨)。 |
无。 |
无 |
6 |
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
材料种类:收原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无。网上报送要求:PDF格式电子文档1份(内容清晰可辨)。 |
无。 |
无 |
7 |
土地补偿协议 |
材料种类:收原件、复印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复印件1份,加盖鲜章,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网上报送要求:PDF格式电子文档1份(内容清晰可辨)。 |
无。 |
无 |
8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
材料种类:收原件、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网上报送要求:PDF格式电子文档1份(内容清晰可辨)。 |
详见 格式文本11.jpg。 |
无 |
注:上述申请材料,除已在村料详细要求注明外,其余材料同时提交PDF 格式电子文档1份(内容清可辨)。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平昌县“市民之家”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窗口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后,对属于受理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或限定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向有受理权限的机关申请。
(三)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申请材料初步审查。
(四)对经审核且符合要求的报件拟文上报县人民政府。
五、办理类型及时限
承诺件。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不含政府审批时间)。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七、办理结果名称
《平昌县人民政府网上现金棋牌平台XX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
八、数量限制
无。
九、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网上办理(原件预审)
十、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13:30-17:00
(二)现场办理地点
平昌县金宝新区金宝大道四段11号平昌县市民之家。
(三)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sczwfw.gov.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27-6336787
监督电话:0827-12345
十一、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