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名称: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广段C合同段C3C4项目经理部13#施工便道等5宗临时用地。
申请人:四川镇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临时用地位置:江口街道白沙村1组、荔枝社区4组、桥沟社区4组,云台镇沿溪村5组,灵山镇元柏社区14组。
临时使用土地面积:总面积0.9286公顷(其中:林地0.8780公顷,农村道路0.0292公顷,建设用地0.0214公顷)。
临时用地用途:主要用途为建设项目施工,详细用途为施工便道、材料堆场、弃土场。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2年。
批准机关: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批准文号:平自然资规函〔2024〕304号
批准日期: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