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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5-03-10 19:12来源:平昌县财政局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职能简介

1、起草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地方政策,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军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网上现金棋牌平台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依法承担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英雄烈士保护、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扬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网上现金棋牌平台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重要论述,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机遇挑战,对接国防和军队改革任务,聚力破解矛盾问题,守牢风险防控底线,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优化服务体系。持续开展服务体系“回头看”,坚持人、财、物等要素保障向基层倾斜。加强对基层服务站业务指导,加大对优抚事业单位规范管理力度,不断提升基层服务站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以创建“红色退役军人服务站”为抓手,以“固底板、创特色、抓落实、促提升”为目标,全力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提档升级。

(二)着力抓好就业安置。切实优化交接机制,增强安置政策刚性,压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军士(军官)主体责任,简化安置流程、创新安置方式,完善“阳光安置”,按时高质高效完成2025年度安置任务。常态推动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工作,联动开展“戎耀归蜀”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促进退役军人充分就业、优质创业。

(三)切实加强优抚保障。加快做好优待证申领、优待证电子版推广应用等工作。持续抓好优待项目拓展,推动落实县域内军人持优待证免费乘坐公交车。全面落实普惠加优待政策,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政策落地落实,做好抚恤生活补助资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及大学生入伍奖励金等发放工作。加大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力度,确保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生活水平稳步提升。

(四)常态推动褒扬纪念。及时做好光荣牌悬挂和更换、送立功喜报、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等工作。用好烈士纪念设施、烈士纪念馆等红色资源,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阵地作用。加强清明节、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9.30烈士纪念日、新兵入伍月和老兵退役季等重要时间节点活动开展及专题宣传,持续浓厚尊崇氛围。

(五)全力加强风险防范。学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坚持“开门接访、主动下访、领导包案”等多种方式,持续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有效推动涉军信访积案和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切实做好常态化联系工作,加强沟通联系、感情联络、心理疏导、思想引导等工作,及时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全力确保“八一”等特殊时期不发生到市赴省进京集访、不发生重大负面网络舆情。

(六)深化巩固双拥成果。持续深化巩固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县创建成果,守好守牢平昌县“全省双拥模范县”金字招牌,持续提升打造双公园、双拥街道、双拥广场等标志性双拥点位。扎实开展军地共建活动,落实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深入开展“聚焦一线、聚力解难”拥军优属工作,解决好部队官兵“三后”问题。深入开展春节、“八一”走访慰问和“情系边海防官兵”活动,不断巩固军政军民团结良好局面。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包括: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预算及下属事业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平昌县英烈纪念园、平昌县光荣院、平昌县革命伤残军人医疗所、平昌县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2025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2942.63万元,支出预算总额为2942.63万元。与2024年相比,收支总额各增加1556.19万元,增加112.24%,主要原因是:中央、省级下达资金需县本级配套资金纳入了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年收入预算合计2942.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42.6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94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7.65万元,占20.31%;项目支出2344.98万元,占79.6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42.63万元,与2024年相比,增加1556.19万元,增加112.24%,主要原因是:中央、省级下达资金需县本级配套资金纳入了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32.6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872.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95万元,农林水支出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42.63万元,与2024年相比,增加1556.19万元,增加112.24%,主要原因是:中央、省级下达资金需县本级配套资金纳入了年初预算。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872.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95万元,农林水支出3万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72.68万元,占97.62%;卫生健康支出66.95万元,占2.28%。农林水支出3万元,占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5年预算为81.6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义务兵优待2025年预算275.29万元,主要用义务兵家庭优待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褒扬纪念2025年预算76.85万元,主要用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其他优抚支出2025年预算500万元,主要用2025年优抚对象调标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支出2025年预算90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退役士兵安置一次性补偿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退役安置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025年预算602.69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医疗、养老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025年预算159.27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的行政管理的工资及经费运行。

8.社会保障和就业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事业运行2025年预算248.18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中心、光荣院、革命伤残军人医疗所、英烈纪念园的管理的工资及经费的运行。

9.社会保障和就业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拥军优属2024年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拥军优属的活动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025年预算30万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的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25年预算9.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1.4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0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

12.卫生健康支出优抚对象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025年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经费。

13.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2025年预算3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驻村人员的工作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7.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3.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等;公用经费6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交通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增加12.5%。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考察调研、交流学习等公务活动接待;增加的原因是上级调研和指导工作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100%,主要原因是落实节约机关过紧日子,压减支出。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2辆。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公车购置费。

2025年部门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落实节约机关过紧日子,压减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3.8万元,比2024年减少1万元,减少1.78%,主要原因:落实节约机关过紧日子,压减支出。

(二)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4年没有政府采购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部门共有车辆2辆。部门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大型设备固定资产。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5年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同时本级专项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二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义务兵优待主要用义务兵家庭优待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褒扬纪念主要用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其他优抚支出主要用2025年优抚对象调标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支出,主要用于2024年退役士兵安置一次性补偿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退役安置其他退役安置支出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医疗、养老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的行政管理的工资及经费运行。

9.社会保障和就业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事业运行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中心、光荣院、革命伤残军人医疗所、英烈纪念园的管理的工资及经费的运行。

10.社会保障和就业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拥军优属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拥军优属的活动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025年预算30万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的医疗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

13.卫生健康支出优抚对象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经费。

14.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驻村人员的工作经费。

15.基本支出:指机构编制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机构编制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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