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苟尧为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张黎为县油气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地栋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
韩贞贞为县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兼);
何开文为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侯康为金宝新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浩云为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委会主任;
曾义晓为南天门旅游景区管委会主任;
蒲均为县英烈纪念园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马璐为县英烈纪念园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潘铄灵为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刘宁为平洲医疗集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岳大淳为同昌医疗集团副院长、县中医医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苟光茂为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宏民为同昌医疗集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建军为江口医疗集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伟为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俞洁为县林业局副局长。
免去:
刘学文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邹坪的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地栋的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邱康凌的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唐毅的县财政局副局长、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何开文的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吉祥的金宝新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郑浩云的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海波的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委会主任职务;
曾义晓的县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职务;
蒲均的县英烈纪念园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尚昆的南天门旅游景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周清的四川平昌经开区社会事务科(四川平昌经开区社会事务局)科长(局长)职务;
陈燕的平洲医疗集团副院长、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曾祥熙的县中医医院院长职务;
岳大淳的平洲医疗集团副院长职务;
吴均的同昌医疗集团院长职务;
沈君华的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陈俞洁的平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