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周钰杰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挂职时间至2026年11月);
李东明为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
庞薇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何建国为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治国为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主任;
刘伟为县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扬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蔡鹏程为县金宝新区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苟墚为同州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思有为金宝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罗建国、陈龙为平昌中学实验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荔为平昌县第二中学副校长(主持行政工作);
丁韬为平昌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易鹏飞、刘柏林、李智灵为平昌县职业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龚波为平昌丽昌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平昌酒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
罗吉彬的县友谊水库运行保护中心主任职务;
林小雅的县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主任职务;
庞薇的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苟尧的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何建国的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主任职务;
廖磊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马嘉的金宝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杨阳、王荔的平昌中学实验学校副校长职务;
赵鑫炎的平昌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刘鹏程、魏熠、冯昭的平昌县职业中学副校长职务。
龚波的任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