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公路养护管理段保管不善,将监证0015673、0015664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联系电话:0827-8639414。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平昌县公路养护管理段
2025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