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育泓、王彩霞因保管不善,将江口0003210、江口0003210-2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联系电话:0827-8639414。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苟育泓、王彩霞
2026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