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述珍现有房屋位于平昌县金宝街道办事处太兴村,权证书号:川(2022)平昌县不动产权第0033349号,何述珍于2024年02月11日因病死亡,其父:何世田已故,其母:黄中郡已故,配偶:向子发已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房屋由儿子向加太一人继承。
经协商:女儿:向国珍、向丽珍自愿放弃上述房屋份额的继承权,向加太表示要继承死者何述珍的上述遗产。根据申请人向加太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4条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4条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向加太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告期为30个工作日(2026年02月25日至2026年04月03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均可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中心直接办理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