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妥善处理减与收、量与质的关系,加力推进政策直达快享,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1-10月,累计为市场主体减轻税费负担19167万元,其中,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5031万元。分政策看,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征增值税4069万元,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33万元,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减免664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47万元。